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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222

各学院:

 “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五一”假期(51日—55日)期间,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注重实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各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具体放假时间以校办通知为准。

  1. 加强管理,从严要求

  1. 各学院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学生“校趣多”打卡工作,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假期期间所属学生的健康状况,按时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2. 各学院要主题班会、直播班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学生当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运用多种手段,传达安全知识、警示提醒等信息,确保不漏一人,教育材料要求留档备查。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强化纪律意识、安全意识;防止交通、饮食、治安、消防、诈骗、传销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切实加强大学生防诈骗安全教育力度。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采取讲座、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网络违法犯罪等相关知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持文明交友、健康上网的心态,远离网络不文明行为,切实做到“六不”: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随意接受陌生网友的邀请和搭讪;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家庭等敏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不出租出借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收付款二维码等;不进行“裸聊”等违法活动。遭受到电信诈骗、敲诈等不法侵害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4. 各学院要结合春末夏初易发流行病做好相关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督促学生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聚会、减少不必要的旅游,教育学生在个人外出时,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做到“守秩序”、“重防护”、“不扎堆”,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措施。

  5. 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学生的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做到毫不松懈、警钟长鸣,落实防溺水“六不”。

  6. 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关注学生心理状态,要特别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扶。各学院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援助服务,开展朋辈心理辅导活动,引导学生通过已开通的心理辅导热线、咨询平台等寻求帮助,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7. 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密切联系,特别是保持和心理有不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密切联系,要引导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做好学生监护工作,保障学生安全。

  8. 着重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做好信息跟踪工作,多途径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安全教育工作,一是要求学生关注正规渠道,获取真实信息;二是提防就业陷阱,保护个人隐私;三是认真核查协议,谨慎签订合约;四是防范抵制非法传销等,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三、做好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在假期期间要掌握学生动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地解决。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学院于2021430日上午11:00前将“五一”假期值班表上报学生处陈登峰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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