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请户口在我院的全体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22日,各院系到保卫处户政科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登记表》,并组织学生填表。
二、5月24日,各班级集中收起《第二代身份证登记表》,交到户政科。
三、5月25日,户政科将每份登记表与派出所档案进行核对,若有问题将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
四、5月28日至6月3日,全体学生到新校园统一进行电子照相。
五、办理身份证的具体要求:
1、学生办证费以班为单位收取,会同《第二代身份证登记表》一起交至户政科。
2、按要求如实填写《第二代身份证登记表》。
3、照相时要求:穿深色衣服、不能染发、不能化浓妆、不能戴首饰。
学工部
保卫处
200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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