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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11浏览次数:668

各院系:

  为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确保我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生春游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春游活动。

二、严格外出春游的审批程序。各系(院)、各班级、各种学生组织确需组织学生春游的,要经过班级申请、班主任同意、院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学生工作部(处)批复等程序。

三、凡被批准的春游活动,组织院系必须至少指定一名老师带队并与参与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严格禁止学生自发组织各类春游活动。

五、组织学生到外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活动组织部门要召集参加活动的全体师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并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经常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七、对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游玩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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