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07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08浏览次数:963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评选表彰工作,对我校2007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在学校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依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中《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我校2007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进行评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我校2007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比步骤
班级选举、班委会评议,经院系审核后,报学工(部)处审批。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评比名额
院   系
毕业生人数
名额
校级
系级
商学院
192
19
19
政法学院
149
15
15
教育科学与技术系
71
7
7
体育系
71
7
7
文学院
331
33
33
外国语学院
717
72
72
新闻与传媒系
97
10
10
艺术学院
417
42
4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55
36
36
化学与应用化学学院
119
12
12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136
14
14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63
26
2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31
23
23
合计
3150
316
316
(二)具体评比条件见《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条款。凡被评为校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填写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评比时间
各院系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11:00前将评优结果打印一份纸质加盖公章交至学工处办公室,电子档案发往学工部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gnc.net)。
请各院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评优结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5月8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