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服务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对在上班工作期间或由科内组织进行的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参加会议以及文体活动中要求统一着装的必须统一着装,否则按照员工考核细则规定给予扣分或经济处罚。
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
(2)统一佩戴工作证,着装规范、整齐、整洁,上班期间不得衣着暴露,穿背心、短裙;
(3)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打赤脚。
2、员工要注重保持工作服装的整洁、美观,及时清洗,防潮防霉,不沾染油渍、污渍以及随意磨损和人为破坏,更不得外借或转送给他人。
3、员工工作服每三年更换一次,三年内工作服装的污渍、破损不单独补发或更换;超过三年工作服由员工留用,不再回收。
4、新招聘员工由学工部事务科为其定制工作服装,三年内不再更换。
5、提倡员工合理使用仓库库存工作服。
6、为保证工作服的有效使用,新招聘员工定制工作服时须缴纳等值押金,工作满三年后予以退还,工作期限未满一年因为个人原因中途离岗的不退还工作服押金;满一年而不到两年的扣除200元的服装赔偿金。
7、工作未满三年因个人原因中途辞岗、离职、解聘的员工在离岗之前需将工作服交到学生宿舍事务科,由科内安排人员清洗并消毒,详细注明服装的使用年限以及尺码大小后放保管室保管。
8、上岗期间形象要求
(1)注意自身修养和教师形象,保持仪表端正端庄;
(2)上班过程中不准吸烟、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5)做到微笑服务、友善热情,运用礼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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