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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卫生管理细则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01浏览次数:883

     为了切实提高当代大学生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公共卫生自觉性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以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管理规定
    1、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当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部门的管理,接受楼栋管理人员对公共环境及室内卫生的监督检查;
    2、学生寝室成员应安排好卫生值日表,自觉履行卫生值日义务,搞好室内卫生和内务整理工作,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摆放整齐,及时处理好当天的生活垃圾,积极协助楼栋管理人员搞好公共环境卫生;
    3、严禁在宿舍内、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打球,严禁在规定的休息(午休期间、晚寝以后)时间内吹、拉、弹、唱,高声喧哗、吵闹、滋事。凡人为造成公寓墙体、公共财产污损的要严格按照《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和《学生手册》相关条例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4、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自我和维护他人的身心健康,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抽烟、酗酒,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扔生活垃圾。乱倒生活用水;
    5、保持室内建筑墙体、墙面、门窗、公共卫生间的清洁卫生,讲究室内布置格调,营造温馨、清洁、空气流通、新鲜的寝室环境,严禁在室内乱刻乱写,生火做饭,严禁在室内或走廊、楼梯处熏制、焚烧物品,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张贴各类广告、文体通知、商品宣传材料,对造成墙体或墙面损坏和污损的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相关管理条例处理。对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公寓楼内煎、熬药物药品的必须遵从相关楼栋管理员的意见和安排,由管理员指定安排位置集中熏制,并由个人看管;
    6、增强学生公寓卫生安全意识,创造美化、净化、亮化的生活环境。严禁携带易污染、强腐蚀性、易感染病菌的化学物品或生化药品进入学生公寓,严禁利用宣传材料和生化物品污染或损坏公寓墙体和走廊、楼梯(含扶手)、门窗、公用卫生间、天花板、过道和阳台卫生;
    7、自觉树立自我形象,注意公共交往语言文明、卫生和心理健康。礼貌待人,诚信接物,不说脏话,不蓄意攻击他人,不卑不亢。
    二、处罚规定
    1、对不服从宿舍管理部门安排,不能自觉履行卫生值班职责,室内卫生脏、乱、差;内务整理杂、乱、差的学生或集体,分别报送学工部(处)、学生组织发展部门曝光存档,取消学生个人年度各项先进评选、困难补助和组织发展资格;
    2、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乱扔果皮、烟头,给予口头批评;乱泼乱倒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经教育仍不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且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作为各项组织发展对象,所在宿舍不得参与“文明寝室”和“文明寝室长”评比,并给予纪律处分;
    3、在学生公寓楼内进行文体活动,造成墙体、门面污损者,责令及时清除污垢痕迹,既不落实赔偿又不履行清除义务者一律报送学工部、所在院、系处理;
    4、在学生公寓室内和室外生火做饭、熏制物品、焚烧纸张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楼体破损和污损者,按照标准进行赔偿;
    5、在学生公寓楼内张贴各种广告、文体宣传材料或其他形式公告者一经查实,责令其及时清洗,并送交学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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