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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国庆 促平安 构建和谐校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3浏览次数:161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学工部(处)年度工作安排,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黄冈师范学院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办发2009)37号以及《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校办发2009)39号文件精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努力探索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和谐校园。
二 、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9月30日至10月8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宣传发动、拟定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0月25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全面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第三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总结,评比,表彰。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教育舆论氛围
    1、学校以“迎国庆、促平安、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通过校园网、广播电台、宣传栏、室内板、安全横幅标语挂贴等阵地,努力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切实提升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
    2、院(系)结合学工部(处)工作安排,成立院(系)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拟定结合本院(系)实际的安全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并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方案交到学生管理科。(邮箱:jsjljq@hgnu.edu.cn)
    3、十月上旬,会同保卫处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图片展,用惨痛的事实告诉学生要珍爱生命。
    4、十月中旬,组织“迎国庆,安全与我同行”专题征文、演讲比赛和板报比赛,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 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
    1、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习学工部印制的《安全指南》,以讲座、讨论、主题生活会、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对全体学生(重点是2009级新生)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侵财案件与预防、人身财产的安全和保护、基本生存自救知识、预防网络侵害和信息安全、校园防火救火、遵守交通道德规范,防止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
    2、积极配合做好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注意公共卫生。拟定于九月下旬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
    3、拟定于十月上旬,组织对2009级新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普查,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系列讲座。
    4、十月上旬,组织召开一次班级安全信息员培训大会。
    5、十月中旬,会同保卫处于拟邀请消防、交警等部门专业人士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方面讲座,用专业知识说服教育学生。
    6、十月中旬,会同保卫处组织一次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教育广大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7、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宿舍用电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宣传,加强宿舍安全管理。重点加大宿舍晚检力度,在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1――2次寝室晚检工作,对于晚归和不归学生调查核实后,依照学生手册严肃处理,并于十月下旬,会同保卫处做好收缴学生管制刀具、违规使用高能电器情况的检查工作。
   8、十月中下旬,会同有关单位对校园教学、生活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巡查,清查整改安全隐患。
   9、各院(系)要及时了解本院(系)问题学生情况,及时更新问题学生档案库,加强对问题学生的疏导、教育和管理工作。
   10、 做好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实习生在校外实习时的安全意识,确保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陷入非法传销组织。
 
(三)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化
   1、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利用安全教育月这一契机,积极推进学校的安全工作机制,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规范文明行为,精心构建和谐校园。
   2、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消防、用电、大型活动的安全隐患和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环节,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细化程序、有章可循。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制度建设,力争出台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责任追究。
(四) 做好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扩大安全教育月的影响力
   1、各院(系)要对照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于10月31日前将“安全教育月”工作总结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2、学生工作部(处)就各院(系)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情况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拟评出3个安全教育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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