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周丹)近日,接鄂青联发[2010]14号文件《关于2009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通报》,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心理健康协会”分别荣获2009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社团”荣誉称号;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政法学院王海涛同学,大学生艺术团团长、音乐学院李晓琪同学荣获2009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促进大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社团在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青年学生社会技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