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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01浏览次数:1398

      为了切实提高学生宿舍事务科的服务水平,给入住学生创造优美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学工部要求,现就学生宿舍维修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承诺:
    一、报修程序
    1、需要维修的寝室由寝室长到本楼栋值班室或所在校区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登记,也可通过电话或计算机网络报修。
    报修电话:8621635(新校区)、8616641(老校区)    网  址:www.hgnu.edu.cn。
    2、登记时要写明寝室号、详细报修项目、报修时间、报修人姓名。
    3、管理员接到报修登记的信息后立即按照报修顺序将报修内容上传入网,并保存到报修服务程序表中。
    4、维修人员应经常浏览学生宿舍维修服务程序表,在承诺的时间期限内保质保量维修到位,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应立即通知学生宿舍事务科并向学生说明原因。
    5、寝室报修项目维修以后,由该寝室寝室长或其他同学验收,并在报修单上签名,管理员检查验收后在维修服务程序表上签字。
    6、管理员对没有及时维修的要及时通知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
    7、报修的寝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维修的,可打投诉电话或以书面形式投诉。投诉电话: 8621635(学生宿舍事务科) 、学工部(8621613),书面投诉送7栋101室。
    8、学生对维修的投诉应遵循逐级投诉的原则,即先向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投诉,学生宿舍事务科在承诺的期限内没有解决的再向学工部投诉。
    二、报修项目及完成维修服务的时间承诺
    接到学生报修后,维修人员在1小时内响应,区别情况,在相应的时间内修理完毕。
    1、水龙头、延时阀在2小时内修好。
    2、水管开关、水管漏水在1小时内修好。
    3、水池漏水、堵塞,大便器堵塞在12小时内修好。
    4、大便器漏水及更换在48小时内修好。
    5、灯座、灯泡、开关、保险丝在半小时内修好。
    6、电扇、插座线路在12小时内修好。
    7、桌子、凳子在12小时内修好。
    8、门窗在24小时内修好。
    9、床及架在24小时内修好。
    10、玻璃在4小时内修好。
    三、维修责任界定
    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负责新校区学生公寓1栋、7栋、8栋、9栋、10栋、11栋、12栋、13栋、14栋、15栋以及老校区19栋、20栋以及成教楼学生宿舍报修项目中的3、4、7、8、9、10项的组织安排。
    水电工负责学生宿舍水电维修。即维修项目中的1、2、5、6项。
    珠明山宿管科:负责学生宿舍2栋、3栋、4栋、5栋、6栋报修项目中的3、4、7、8、9、10项的组织安排。
    四、责任处罚
    维修服务实行岗位负责制,学生报修后没有按时完成维修任务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追究程序为:学生报修后管理员没有督促维修人员的责任由管理员承担,管理员通知了维修人员而维修人员没有及时服务到位的责任由维修人员承担,维修人员无法独立完成维修任务又向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做了汇报而没有及时维修到位的责任由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人承担。处罚细则:
    1、办公室接到学生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一次扣除相关负责人当月工资5元;当月累计接到投诉达三次的负责人,扣除当月工资20元,并通报处罚结果;当月累计接到投诉达到5次的负责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月接到学生投诉累计达7次的负责人视为不称职,解除聘用合同。
    2、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管理人员因安排不及时造成学生维修拖延,当月累计达5件次者,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当月累计达10件次者,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2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3、学工部接到学生有关宿舍维修方面的投诉一学年里达七次者,经查证属实,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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